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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北,很早就用畜力和人工加工小麦、玉米等,称为磨坊。
据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前的调查,奉天、吉林的41城及其附近,有磨坊1008家。
清末,东北地区出现了一批新式机器制粉厂。
1911年,东北地区由中国商人开办的机器面粉厂有11家,资本总计为157.5万元。
当时,全国由商人开办的机器面粉厂计39家,资本总额为703.1万元。
东北地区的机器面粉厂的资本额,占全国机器面粉厂资本总额的22.4%,显然占有重要的地位。
民国年间,现代化的面粉厂逐渐代替了原来手工操作的小磨坊。
1923年,东北地区面粉厂有48家,其中哈尔滨已增加到24家,
中东铁路沿线有13家,南满地区11家,比1919前增加了3倍。
哈尔滨的面粉业发展最快,成为东北制粉业的中心,“与上海并称为我国两大面粉业中心”。
酿酒作坊俗称烧锅,是东北传统工业之一。东北地区耕地面积的不断扩大和粮食产量的提高,
为烧锅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曰本学者稻叶岩吉指出:
“垦殖地域究至何时期,始有此烧锅,虽不可知,然必为开垦成功,农产物过剩,
而后有此加工品之产生”。《东方杂志》亦载:“直隶人以农产物之过剩”,
遂“利用于工业,经营酿酒业,设立烧锅”,“此业之发达,较商业尤速”。
清末,奉天与吉林的烧锅业趋于衰退,而黑龙江的烧锅业获得了很大发展。
黑龙江的食用烧酒,起初主要靠吉林与奉天供给。
后来在移民实边的过程中,烧锅业也随之兴起,呼兰和巴彦成为烧锅业的中心。
呼兰三城,1887年有烧锅29所。1884年,“呼兰、巴彦苏苏(今巴彦县)两处烧锅,
定纳课银12000两”。中东铁路修建后,酿酒业的中心转移到哈尔滨,
20世纪20年代,哈尔滨有6家烧锅,整个东北北部烧锅数量盈百,年需粮食10万吨至12万吨,
烧酒产量达3亿多斤,价值银6000万元。
徐宗亮在《黑龙江述略》中记载呼兰三城,粮产最富,而岁以酿酒耗散者,殆难数计”。
可见,如果没有大量的剩余农产品作后盾,酿酒业不过是无米之炊。
由于酿酒业的繁荣,东北地区的很多城镇都以“烧锅”命名,
如吉林大安市的“烧锅镇”、“于家烧锅”,等等,
这些地名是当年烧锅业发达的历史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