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的重点披露内容


发布日期 : 2016-10-24 14:05:1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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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的评估报告应当重点披露以下内容,以满足报告使用者合理理解评估结论的需要:

1.评估对象的具体描述;

2.对企业提供的财务等申报资料的重大或实质性调整;

3.关键性假设及前提;

4.价值类型的定义及其与会计准则或相关会计核算、披露要求的对应关系;

5.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和依据;

6.关键性评估参数的测算、逻辑推理、形成过程和相关评估数据的获取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