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代官制发展的三个阶段

中国金代官制发展的三个阶段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07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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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金代官制的发展和变革,大致经过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第一阶段,是金代官制确立和急剧地变革时期,也就是由推行女真族的官制到实行中原官制的时期。这个变革是随着军事发展和占领区域的扩大,采取一系列变革的步骤而实现的。金代女真官制,在朝廷是国论勃极烈制,在地方是猛安谋...

金代官制的发展和变革,大致经过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第一阶段,是金代官制确立和急剧地变革时期,也就是由推行女真族的官制到实行中原官制的时期。这个变革是随着军事发展和占领区域的扩大,采取一系列变革的步骤而实现的。金代女真官制,在朝廷是国论勃极烈制,在地方是猛安谋克制。金在征服辽的东京、上京、中京的过程中,主要是推行女真族的官制,对当地的汉人、渤海人、契丹人、奚人等均用猛安谋克改编。在朝廷国论勃极烈下出现都统司、军帅司、万户府、都勃堇等不同类型的路,在诸路以下为猛安谋克的地方行政设置。

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主要是对海陵时的官制继承和调整发展的阶段。

金世宗大定二年(1162)十月新定制度,把海陵已废除的平章政事又重新增设。尚书省置尚书令、左右丞相和平章政事为宰相官;左右丞和参知政事为执政官;但领三省事不再置。在金世宗统治的大定中,不仅又扩大宰相的设置,而且汉人参加朝廷任宰相、执政官者增多。据统计在宰相与执政官中,宗室女真人7人、非完颜女真贵族15人、汉人14人、契丹人及渤海人各2人。形成了以女真、汉人为主的多民族的皇权政治核心,但出身女真的宰执依然占着绝对的优势。

到金章宗时,金代官制的发展更加完备。由过去奴隶制的组织与封建组织的矛盾变成军户与齐民户的矛盾。

第三个阶段

第三阶段是金朝后期官制的发展变化,同这个时期的政治变化是分不开的。金到章宗由盛转衰,金朝的经济衰落,政治腐败,军事失利,国土日蹙,矛盾重重,官制的机制运转失灵。

其一,表现在将相权的离合上,金制枢密院虽主兵,而节制之权在尚书省。金末,此种制度渐改。凡军事,省官不得参与,由枢密院官独任专行,往往败事。到金哀宗天兴间,有鉴于将相之权不宜分开,由省官兼院事,即由宰相兼枢密使,执政兼枢密副使。

其二,金原在尚书省下设左司、右司,到天兴间,把左司、右司合一,郎中称“左右司郎中某”。金初置左右司,凡视朝,由执政官亲执奏目,到海陵天德二年(1150),诏以主奏事付左右司官,遂为定制,是主奏事者即左右司官,但印为“左司郎中之印”或“右司郎中之印”,不称“主奏司郎中印”,改左右司为主奏司当在左右司合一后,疑是金末东夏国所为,并合左右司为一,更名为主奏司,而金哀宗天兴时合左右司后仍称“左右司郎中”。

其三,金末于各地多置行尚书省、行六部,开后来行省制之端绪。

其四,金末近侍官抬头,而宰执、御史台、枢密院之职权旁落。

金代官制发展和演变的过程,由推行女真官制到沿辽南北面制,又由在汉人地区建尚书省到全国建尚书省,由三省制度成一省制,使中原官制在发展中成为金朝的主要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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