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朝末期东北移民的第一次高潮

中国清朝末期东北移民的第一次高潮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02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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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末的放垦与移民 鼓励人民移垦东北具体办法 相关链接 清末的放垦与移民 黑龙江的呼兰是清政府在东北最早开禁的地区。1860年(咸丰十年),清政府应黑龙江将军特普钦的奏请,开放了哈尔滨以北的呼兰河平原。1861年(咸丰十一年),又向移民开放了吉林西北草原...

清末的放垦与移民

黑龙江的呼兰是清政府在东北最早开禁的地区。1860年(咸丰十年),清政府应黑龙江将军特普钦的奏请,开放了哈尔滨以北的呼兰河平原。1861年(咸丰十一年),又向移民开放了吉林西北草原,大规模的东北移民由此展开。此后,陆续放荒,1864年(同治三年),开放伊儿门河流域。

1866年,开放桦皮甸子(今吉林桦甸县北)。1868年,又开放了“禁中之禁”一皇帝狩猎围场,即盛京围场和吉林围场。咸同两朝虽稍开禁门,准关内人口移入东北开垦,但移民的数量不大。

鼓励人民移垦东北具体办法

1878年(光绪四年),经吉林将军铭安奏请,清政府取消了禁止汉族妇女逾越长城的法令,也就是允许汉族妇女向关外移殖。这大大方便了汉族移民携其家眷迁往东三省,并作永久居住。两年后(1880年),清廷慑于俄人势力东渐,又宣布了满汉同等待遇,并规定了放荒、免税、补助等三项奖励移民的优惠政策,鼓励人民移垦东北,为开放后具体提倡之始。其具体办法为:

1、凡可耕种之地,每百亩定价4串,卖与人民,但每人以购千亩为限;其无资购买而愿领地耕种者,每百亩纳地租600文。

2、官有荒地付民间开垦,初免税5年,俟垦地基础巩固时,每百亩纳租660文……至开垦达数千亩以上者,经若干年纳租之后,即归己有。

3、毗连南乌苏里地方,天寒地薄,往垦者很少,故凡愿移居该处者,免纳租税,每户且可领得补助费32两。

在奖励政策的刺激下,一时间“直隶、山东出关谋生者,日以众多”。如时人所讲自是等制度规定而后,惹起移民之注意,从事开垦者,接腫而至”,故“不十年间,数十万亩之旷田,悉为勤俭耐劳之汉人所开垦”。1897年(光绪二十三年),中东铁路开始修筑,俄国计划每年向东北移民60万,这使清廷朝野震惊,于是移民之说大兴。以前汉人出关,多数集中在南满,此后,北满亦为移殖范围。1903年6月(光绪二十九年五月),中东铁路正式通车,关内人口移人东北开始大量增加。1904年(光绪三十年),东三省全面开禁,此后关内向东北移民出现了近代以来的第一次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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