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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和规范化是反映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重要标志, 也是保证信息交换与共享的前提,特别在信息社会里,其意义尤为重大。
城市地理信息系统既是城市基础设施之一, 又是城市现代化管理、规划和科学决策的先进手段, 担负着整个城市综合信息的储存、分析、交换和服务的任务, 标准化则是它能实现其功能的重要前提。 因为:第一,城市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本身就是一个巨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 第二,城市地理信息系统的数据来源非常广泛,包括各行各业, 多种类型,且数量巨大,又要求相互兼容与沟通; 第三,城市地理信息系统要服务于多层次(市、省、部委乃至中央)、 多类型(政府、厅局、专业部门、乃至社会公众和个人)的用户, 面对着千差万别的需求;第四,部分城市还与国际接轨, 进入国际网络(例如Internet),实现国际信息交换。 凡此种种,均要求信息分类、数据格式、 技术流程和设备配置等有一系列相互配套的标准、规范、规程和约定, 以确保信息交换共享、系统间互相兼容、系统各个环节和各个部分间上下连接, 历史、现时和预测未来的信息相互可比等等, 以达到城市地理信息系统的各个子系统间、城市各个部门间、 城市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间、各个有关城市间、以及本城市与上级部门间的联系等, 均能应用城市地理信息系统的技术共享资源,相互通讯。 所以,标准规范的制订和完善是系统设计前和系统建设中始终要抓紧的一项重要工作, 并且要通过大量的实践,逐步形成和完善城市地理信息系统标准体系, 它对促进我国城市地理信息系统的发展、确保从中央到地方多层次、 多类型城市地理信息系统的兼容和网络连接、促进实现数据共享、 从而使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发挥其经济与社会效能, 有着不可估量的巨大作用和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