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S标准体系表的构成和使用


发布日期 : 2017-02-23 02:22:2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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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S标准体系表由总表(如下图)和标准明细表两部分组成。 总表分为三个层次:

1.第一层次是门类。整个标准体系共分为三个门类: 第一门类为基础通用标准,这类标准是制定各种标准时必须遵循的、 全国统一的标准,是全国所有标准的技术基础和方法指南, 具有较长时期的稳定性和指导性;第二门类为专用标准, 专用标准是针对全国GIS制定的, 是全国所有GIS行业必须遵循的综合性基础标准和规定, 是GIS标准化的技术基础和方法指南,适用于全国城市各部门、 各机构的GIS建立工作,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第三门类为相关标准, 这类标准是指在整个GIS开发建设中需要直接采用的、 与GIS密切相关的由其他行业制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第二层次是类别。类别是由门类划分而成。 整个体系共划分出20个类别。

3.第三层次是项目。项目是由类别扩展而成, 每个项目是组成标准体系表的最小单元。 每一项目均列入标准明细表中。

标准体系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 本标准体系表只列人了一些目前可以预见的标准项目。 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和时间的局限性, 还有一些标准未能列入本标准体系表。 为了保证标准体系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兼容性, 本体系表应每隔几年调整一次, 以作为调整标准编制计划和制定标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