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量: 104 次浏览
在大多数已经开展数字城市建设的城市, 基本上都存在已有的基础资料和数据缺乏统一的管理手段和标准, 耗费巨资采集的数据得不到充分的共享和深层次应用等问题, 既缺乏合适的技术渠道向城市各个部门发布地理空间信息, 也缺乏相应标准体系和配套保障措施。目前, 我国大部分城市各部门的地理数据库之间的在线访问和共享根本不存在, 缺乏信息共享的良性循环机制,更新维护地理数据库难以及时, 导致有空间地理信息需求的部门和单位无法及时使用多源异构 地理信息集成来开发需要的信息系统。而这些部门和单位为了获得一些急需的数据, 又不得不进行重复的数据库建设,不仅造成了有限资金的浪费, 而且使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和权威性得不到保证。
建设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需要通过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和 规范对基础地理数据进行管理,并提供有效的技术手段来解决 长期存在的各类基础地理数据分布式存储、数据库版本、数据一致性、 数据安全性等问题,逐步建立基础地理数据的采集、存储、清洗、共享、 发布和更新的规范流程,向政府各部门、企业用户和居民提供可靠的数据服务。 同时,数据的统一维护管理可以实现各部门之间空间基础信息资源的交流和共享, 降低人工操作所带来的不利于共享的因素,减少重复投资与重复建设, 从而降低信息化建设总体成本,提高城市信息化建设的效率。
但由于发布基础测绘数据的相关保密政策和管理规定, 城市的基础地理数据不能直接通过网络进行发布, 必须对原始数据进行遮盖、抽稀和偏移操作(ETL操作), 并在取得相应的互联网审图号后才能使用。在基础地理数据库之上, 可以生产出政务版公共地理框架数据库和公众版公共地理框架数据库, 分别为电子政务应用和社会公众应用服务,由于这两类数据均来自基础地理数据库, 因此其维护更新可以与基础地理数据库同步进行。
针对三种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地理空间数据,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需要提供统一的数据管理机制和权限, 来配合完成地理信息数据从基础测绘数据到可发布的电子地图数据的处理流程。 以SGS平台的地理信息数据管理平台为例,它是面向各级测绘院和信息中心, 针对海量多源、多尺度、多时态基础地理数据的建库管理与应用分发等业务需求, 开发的一套专业性强、具有高可扩展性的空间数据管理平台。 平台以大型关系数据库为核心,涵盖数据处理、质检、入库管理、 检索、统计、更新、框架数据提取、缓存切图等业务应用。 平台不仅可以实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管理, 同样适用于其他与空间位置相关的各类数据管理。
通过这样一套数据管理系统,用户无须在4D数据产品生产时还耗费时间和 精力在公共地理框架数据生产上,它能实现框架数据的自动抽取与管理, 从而减少了数据处理的时间,更重要的是减少数据转换过程中的误差和 属性丢失等情况发生,最终实现一个源库, 多个自动工作库的效率,使数据能够保持高效的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