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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的州仿照宋制,但无团练州之称,只分为节镇、防御、刺史三级。 宋代的州,不管是节度是防御是团练是军事,都是平行相当的政府组织, 并无互相统属的关系,而且节度使、防御使、团练使和刺史都只是荣誉职衔, 真正的州长官是知州。但金代的节镇、防御、刺史三级不同的州之间却有统属关系, 节镇州兼管防御州与刺史州,而且其长官都是实衔,这是学习辽的制度。
节镇州设节度使,从三品,负责镇抚防御、刺史诸军, 总判本镇兵马事,兼本管内观察使事。 下设同知节度使(兼州事者带同知管内观察使)、副使、 节度判官及观察判官、知法、州教授、司狱等官。防御州设防御使, 从四品,下设同知防御使事、判官、知法、州教授、司军、军辖兼巡捕使。 刺史州设刺史,正五品,下有同知、判官、司军、知法及军辖兼巡捕使。
与州同级而位在上的有散府,位在下的有军。府在金代有两种, 一是总管府,为各路治所,不兼总管府的则称散府, 设府尹(正三品)、同知、少尹、府判、推官各一员。
县隶属于府或州。各设县令、县丞、主簿、尉各一员。 但赤县置尉四员,中县以下不置丞,下县不置尉。 赤县、次赤县及其余诸县之县令有位次的高下不同, 分别为从六品、正七品与从七品。州、县以下,还有镇、城、堡、寨等建置, 分别设知镇、知城、知堡、知寨,皆为从七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