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在线地图 来源于《中国现代史地图集1919-1949》,本地图的比例尺为1:18000000, 主编为武月星,并由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 旧中国的行政区划已不适应新中国成立后进行革命和建设的需要。 为适应中国人民解放军向全国胜利进军、肃清残余国民党军队和土匪特务, 以及有利于医治战争的创伤,巩固新民主主义政权和向社会主义顺利过渡, 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对旧中国的行政区划进行大幅度的改革和调整。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人民政府设立了华北、东北、华东、中南、 西南、西北6个大行政区,代表中央人民政府行使其区内各省、 市的管辖权。在省级行政区划方面,1949年4月将东北原来的松江、 嫩江、吉林、黑龙江、辽北、安东、辽宁、兴安、合江9省和 冀察热辽地区重新划分为辽东、辽西、吉林、松江、黑龙江、 热河6省和内蒙古自治区;1料9年4月成立旅大行署区, 1949年8月将河北南部、河南北部和山东西南部部分行政区 域合并成立了平原省;1949年12月将江苏、安徽两省以长江为界, 划分为苏南行署区、苏北行署区、皖南行署区、皖北行署区4个行署区。 1949年9月27日北平改名北京,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 调整后的新中国共划分为30个省、12个直辖市、5个行署区、 1个自治区和1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