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朝将宋朝的河东路分为河东北路、河东南路,河东北路治所在太原府(今山西省太原市),辖境包括今山西省中阳县、灵石县、昔阳县以北,陕西省吴堡县以北,内长城以南。河东南路治所在平阳府(今山西省临汾市),辖境包括今山西省中阳县、灵石县、昔阳县以南,河南省武陟县以西的黄河以北。
河东北路下辖太原府(山西太原市)、忻州(山西忻州市)、平定州(山西平定县)、汾州(山西汾阳市)、石州(山西吕梁市离石区)、葭州(陕西佳县)、代州(山西代县)、隩州(山西河曲县南)、宁化州(山西宁武县南)、岚州(山西岚县北)、岢岚州(山西岢岚县)、保德州(山西保德县)、管州(山西静乐县)。
河东南路下辖平阳府(山西临汾市)、河中府(山西永济县)、隰州(山西隰县)、吉州(山西吉县)、绛州(山西新绛县)、解州(山西运城市西南)、泽州(山西晋城市)、潞州(山西长治市)、辽州(山西左权县)、沁州(山西沁县)、怀州(河南沁阳市)、孟州(河南孟州市)。
一、地理范围与行政设置
河东北路是金朝于天会年间(1123-1137年)设立的一级行政区划,其辖区涵盖今山西省黄河以东地区,治所设于太原府。核心区域为汾河流域,东界吕梁山,西至黄河,北接西京路(原山西路)。金朝天会五年(1127年)攻占北宋河东路后,为强化对山西地区的控制,于次年将原河东路分置为河东北路与河东南路,河东北路兵马都总管治所设于太原府。这一行政划分体现了金朝对山西地区的战略重视,太原府作为治所,成为河东北路的政治、军事中心。
二、重要历史事件
宋金战争与行政区划调整 金太宗天会三年(1125年),金军灭辽后占领辽西京大同府,随后于天会六年(1128年)将北宋河东路分置为河东北路和河东南路。这一调整旨在加强对新征服地区的控制,同时便于军事管理。金朝在河东北路设立兵马都总管,直接统辖地方军队,反映了该地区作为边防前线的战略地位。
经济开发与盐业发展 河东北路的盐业经济在金朝时期得到显著发展。金代河东盐业包括西京大同府所产的土盐,这些资源通过官方渠道调配,成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此外,金朝在山西、河北等地设立官营和民营冶铁作坊,冶铁产量巨大,支撑了军事和民用需求。
文化融合与科举制度 河东北路太原府进士在金朝汉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科举选拔的士人充实到官员队伍中,部分成为名臣,推动了金朝的汉化与发展。忻州等地发现的题记文物(如“河东北路太原府忻州军吏同□到此传千□年存□兄”)也印证了该地区的文化活跃。
三、经济与文化特征
经济结构 河东北路以农业为基础,汾河流域的灌溉农业支撑了人口增长。同时,冶铁和盐业成为支柱产业,官营作坊与民营经济并存,形成了多元化的经济格局。商业方面,太原府作为区域中心,促进了物资流通和市镇繁荣。
文化影响 金朝作为少数民族政权,在河东北路推行汉化政策,科举制度吸引了大量汉族士人参与治理。太原府周边地区的进士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官僚体系,推动了地方文化的融合与发展。此外,宗教建筑(如佛寺、道观)和民间艺术(如戏曲、石刻)也反映了多元文化的交融。
四、金朝灭亡后的演变
金朝灭亡后,河东北路在元朝时期继续发展,但行政区划有所调整。元朝沿袭了金朝的路制,但将河东北路纳入中书省或行省管辖,太原府仍为区域中心。经济上,冶铁和盐业仍延续金朝传统,但元朝加强了官方垄断。文化方面,汉化进程进一步深化,科举制度得到完善,河东北路的士人在元朝官僚体系中仍占有一席之地。
总结
河东北路作为金朝的重要行政区,其历史演变体现了金朝对山西地区的战略布局和经济开发。从宋金战争后的行政区划调整,到冶铁、盐业的繁荣,再到文化融合与科举制度的推行,河东北路在金朝时期发挥了承前启后的作用。金朝灭亡后,该地区在元朝继续发展,成为北方经济文化的重要节点。其历史意义在于:
展现了少数民族政权对边疆地区的治理策略; 反映了经济开发与军事防御的紧密关联; 为研究金元时期北方社会转型提供了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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