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州 北魏初期沿用司隶校尉制度,孝文帝迁都洛阳后,于太和十七年(493年)废除司隶校尉,改设司州刺史,治所位于洛阳。其职能从军事统领转向全面管理京畿地区民政、司法及财政,成为北魏中央化行政体系的重要环节。东晋时期司州曾侨置于合肥、荥阳等地,南朝宋、齐时期也设有司州,但治所随政权南迁而变动。
豫州 北魏在河南地区设置的豫州,治所初为洛阳(今洛阳市),后随迁都洛阳改为洛州。东晋时豫州曾侨置于合肥,南朝宋、齐时期延续设置,但治所迁至悬瓠(今河南汝南)。隋代复置豫州于洛阳,唐代改为洛州,北宋时恢复豫州名称并沿用至今。
荆州 北魏荆州初设于太武帝时期(424-452年),治所位于上洛(今陕西商洛),后迁至穰县(今河南邓州)。其军事职能显著,统辖三荆、二襄、南雍六州军事,成为南北对峙前沿的重要防御区域。西魏废帝三年(554年)后,荆州建制被拆分重组,原辖区逐步融入襄州、广州等新行政区。
洛州 北魏前期设置洛州(治洛阳),太和年间改为司州,东魏迁邺城后又改回洛州。隋代废除州级建制,唐代复置洛州,北宋时成为京畿路组成部分。其演变反映了北朝政区随政权迁移和军事战略调整的动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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